三年前還是能源市場上呼風喚雨者的美國對沖基金Amaranth(希臘文意為“不凋花”),在2006年9月因市場風云突變虧損近70億美元而慘遭清盤后,又為其昔日恣意妄為的操縱天然氣期貨市場行為,于上周被迫低下了曾經高昂的頭。 12日晚,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網站公告,總部位于美國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這一對沖基金最集中地區的Amaranth Advisors, L.L.C,及其位于加拿大卡爾加里的子公司,在已與CFTC和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達成和解協議后,當天由紐約州南區法院的法官Denny Chin裁定該對沖基金應向CFTC支付75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不過Amaranth的加拿大籍首席交易員Brian Hunter,這位在2005年8、9月颶風“卡特里娜”和“麗塔”相繼登陸墨西哥灣而使美國天然氣供應遭受嚴重影響之時為該公司掙取10億美元利潤并因此當年到手7500萬美元獎金的“天才”套利交易員,按CFTC的公告,仍將等待另案處理。 2007年7月,CFTC已向上述法院提出Amaranth在一年多前的2006年2月、4月有操縱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天然氣期貨價格嫌疑,及事后面對NYMEX的質詢又提供虛假陳述的兩項指控。而Amaranth曾要求法院駁回CFTC的指控,但在去年5月已遭法院明確拒絕。 根據CFTC已公開的指控文件,在NYMEX 2006年3月到期天然氣期貨合約的最后一個交易日2月24日及5月合約的最后一個交易日4月26日,控制著美國天然氣市場一半以上份額的Amaranth,兩度超限持有3000手以上的巨量到期合約,并在當天下午收盤前2點至2點半決定最后清算價的關鍵時段內大量賣出,以打壓價格。 而Amaranth同期在洲際交易所(ICE)持有更巨量的天然氣掉期合約空頭頭寸,信息透明度遠不如NYMEX的ICE,其現金交割的天然氣掉期合約的到期結算價則以NYMEX的最后清算價為基準。故在FERC、證監會(SEC)和NYMEX的協助調查下,CFTC認定Amaranth有借打壓NYMEX價格而刻意維持ICE低價位的操縱市場嫌疑。 但以擁有全球引以為豪的能源市場對沖套利技術和風險管理系統的Amaranth,卻早在2006年9月進行2007年天然氣消費換季月份(3月、4月)的跨月套利交易(買入旺季末的3月合約同時賣出淡季開始的4月合約)時,失算于美國天然氣供應量突然增加導致的價差反向變化,其巨額套利頭寸一周內損失50億美元,幾天后又賠掉10億美元。其后,Amaranth被迫將其核心的能源組合資產協議出售給JP摩根和Citadel Investment Group,并在與花旗集團商討資產分拆出售的可能性后宣布清盤。 FERC則在兩年前CFTC提起訴訟后曾向法庭提議對Amaranth開出2.91億美元的天價罰單,遠高出CFTC曾尋求對Amaranth處以2000多萬美元罰金的目標。 對于達成的僅750萬美元罰款的和解協議,Amaranth創始人Nicholas Maounis則在上周致信該基金的投資者時解釋,上述和解協議中的罰金數額要“遠低于預估的法庭辯護成本”,且指出該協議沒有禁止Amaranth及兩名被指控的交易員繼續進行交易活動。 認罰的Nicholas Maounis卻沒在上述信件中承認有人在過去做錯了什么。 其實,美國第四大石油公司Marathon Oil Corporation的子公司MPC,也曾試圖通過影響全球主要能源信息發布商普氏公司2003年11月26日的WTI原油現貨估價,以操縱當日的原油現貨交割價。MPC因此支付了100萬美元的罰款,這也是1980年以來CFTC處置的首個原油價格操縱案。 但MPC、Amaranth之外是否再無敢于操縱能源市場的投機商? 拖延兩年多的Amaranth一案于上周的協議了結,又是否對CFTC三個月前新上任主席打擊“過度投機”誓言的致敬?如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董事總經理鄭學勤于上周二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舉辦的“金融監管改革與衍生品發展前景”講座上所稱,金融危機后的一年內或許正是致力于打擊“過度投機”、推動相關金融改革的CFTC必須好好把握的最佳“時間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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